一、資格條件(須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): 1.大專院校以上幼兒教育、幼兒保育等相關科系畢業。 2.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至第3款規定者。 二、工作內容: 1.執行保母證照登記制度 2.辦理「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劃」 3.其他交辦相關業務 三、待遇:每月新台幣2萬7,989元整,及其它相關保險。 四、報名規則: 1.採通訊報名。 2.於101年9 月18日前(以郵戳為憑)檢附畢業證書、成績單、實習證明及履歷表逕送本府社會處(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,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處約用人員),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,不合者不另行通知,恕不退件。 3.受理單位: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 戴驪燕社工員,聯絡電話(05)552258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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